(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主要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如下:1、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购买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助力公司拓展轻资产业务,提升资产质量。该交易与本次交易方向不同,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2、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5386万元减至10386万元,减资金额15000万元,公司收回投资款6000万元。广西中交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业务属于相同或相近范围,因此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主要的资产购买、出售情况。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