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多个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决策权限涵盖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及对外捐赠等事项,具体标准依据公司资产、营收、利润等指标确定。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由公司或关联方任职人员担任,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通知、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及记录保存均有明确规定,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披露。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