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针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进行了核查。
2020年2月19日,多伦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为3000万至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10元,回购期限为6个月。截至2020年8月1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990000股,占总股本的0.71%。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1年5月2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200940131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047026.55元(含税)。根据计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