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2025年6月16日,坚朗五金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四个行权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99.0664万份不得行权,将由公司注销。此外,75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2968万份也不得行权。上述股票期权合计104.3632万份将由公司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辞职等原因离职的,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由公司注销。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