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事宜,不包括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需报控股公司核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财务部负责审核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证券部负责合规性复核及信息披露,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担保对象需具备法人资格且与公司有业务关系。担保申请需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财务报告、还款能力分析等。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涉及重大担保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担保合同需符合法律法规,约定明确条款。公司应建立担保风险管理机制,定期监测被担保单位情况,及时处理风险。公司应对违规担保行为追究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