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旨在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规范内部运作,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则根据多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任职资格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等。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有具体职责。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