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担保条件包括事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需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申请担保单位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财务报告等。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对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担保合同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未经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违规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