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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 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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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根据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41,841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和通信软件,计算机和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产品的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通讯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职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章程修改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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