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曙光))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曙光发表声明与承诺,表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奇盛控股有限公司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曙光声明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他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无利害关系。陈曙光确认自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他还确认自己参加了相关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多部门的相关规定。陈曙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他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也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陈曙光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过去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陈曙光承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陈曙光授权董事会秘书录入、报送或公告相关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声明签署日期为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