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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 联瑞新材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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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联瑞新材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制度适用于上述人员,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此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形下也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制度还规定了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要求,包括个人信息申报、股份变动情况申报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上海分公司申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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