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瑞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关联交易、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等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