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和保密措施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在每年4个月内、每半年2个月内和每季度1个月内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内容涉及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