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履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
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核公司年度ESG报告,审议重大可持续发展及ESG事项并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证券事务部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根据报告召开会议讨论并形成建议提交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