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触发。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会议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形成书面记录,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确保及时准确。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检查实施情况。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