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董事会提前21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发布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48名,代表股份数3,475,619,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401%。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