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3日13:30在上海万源诺富特酒店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2025年投资计划、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在内的多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39名,代表股份500,775,232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905%。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付涛主持,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