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上海能源: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与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职权、义务及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须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独立性,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须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公司决策合法合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严重失职或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能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