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股东会应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负责按时召集股东会,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但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法定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提案内容应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保证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人数、表决结果等。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