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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科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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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事务所就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113,890份股票期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在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应予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此外,公司还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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