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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材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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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航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航材股份控股股东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简称“航材院”)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核查。航材院与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合作设立航发优材(镇江)钛合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简称“镇江钛合金公司”),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根据合作协议,镇江低空应在镇江钛合金公司设立后24个月内将77%股权无偿划转给航材院。

航材院与航材股份于2021年12月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航材股份受托管理镇江钛合金公司。航材院承诺在取得镇江钛合金公司控股权后一年内,将控股权注入航材股份。航材院于2024年6月3日取得镇江钛合金公司77%股权并取得控制权。2024年7月15日,航材院审议通过股权转让预案并向航材股份提议。2025年1月18日,航材院上报评估请示并于2025年2月7日取得资产评估立项批复。2025年5月22日,航材院审议通过向航材股份转让77%股权的议案。目前,航材院转让镇江钛合金公司股权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评估报告的备案及经济行为批复。保荐人认为航材院严格履行承诺,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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