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审批权限涵盖多项交易,如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总资产的10%。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签署公司股票等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议案需提前通知并提供充分资料,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决议由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董事长跟踪检查决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