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1次。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