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文昭))
本人梁文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必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等多部门相关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缺席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称证书。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核实并确认符合任职资格。完全清楚独立董事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将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