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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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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接受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指派严建云律师、高亚玲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14:30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倪辉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至15:00。

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1,494人出席,代表股份14,955,0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40%。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 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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