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失去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聘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五日或三日发出。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