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的集团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注销到期未行权期权及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注销到期未行权期权及行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律师所核查了美的集团的批准与授权及调整、注销及行权情况。
美的集团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6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调整行权价格、注销到期未行权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审议了相关事项。
本次调整包括:对226名离职人员、147名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19名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对象及145名职务调整对象的期权进行注销,合计注销7,845,429份期权。行权价格由49.13元/份调整为45.65元/份。此外,注销3名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36,000份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且2,19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合格。律师所认为,本次调整、注销及行权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