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受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5月28日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深圳市福田区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61人,代表股份131,892,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412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通过。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