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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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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16:00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蔡宗良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8,101,2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8.938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2人,持有股份52,823,669股;网络投票股东143人,持有股份15,277,532股。中小投资者142人,持有股份2,176,425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67,917,749股,占99.7306%;反对152,252股,占0.2236%;弃权31,200股,占0.0458%。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992,973股,占91.5709%;反对152,252股,占6.9955%;弃权31,200股,占1.433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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