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2025)君深意字第179号。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7日公告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8号建艺集团6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代表股份49,420,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6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8,321,853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1,098,830股。中小股东共46人,代表股份1,098,830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石访先生和庄萱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分别为:石访先生获得同意票48,611,332股,占98.3623%;庄萱萍女士获得同意票48,632,930股,占98.406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