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下设战略、内控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内控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负责人。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通知。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通过。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应形成书面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材料、录音、表决票等,档案永久保存。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在后续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