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4年6月至7月,公司先后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进行了公示和核查。2024年7月4日,镇江市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2024年7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注销公告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满45天未收到异议。
回购注销原因包括: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内退,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33,900股,回购价格为3.85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483,300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预计于2025年6月16日完成注销。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