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和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中介机构进行核实与回复,年审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2024年12月6日,南京中院认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2024年度确认与重整事项相关的损益共计138,538.07万元,其中根据审查确认债权补充确认相关支出159,858.72万元,根据终止债务确认债务重组收益298,396.79万元。公司详细说明了各项大额债务的形成背景及金额,重组收益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明细情况,重组收益计算过程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全体重整投资人已按重整计划约定支付认购股份款项,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已办理登记过户并披露,债权人已按重整计划获得偿付或偿债资源已划转到管理人账户。南京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重整计划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已经消除,可以确认债务重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