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我们审核了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本鉴证报告仅供信通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信通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认为,信通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信通电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政府补助方面,2024年度、2023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为10,966,109.12元、9,056,008.72元和6,004,927.60元。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和增值税加计抵减,2024年度合计为2,928,921.09元。无根据定义和原则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