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薪酬以公司经济效益和工作目标为出发点,综合考核确定。
基本原则包括公司实际情况与劳动市场价位相匹配、薪酬管理规范与组织结构相匹配、薪酬增长机制与人员发展相匹配、岗位级别设置与岗位职责与工作绩效相匹配、绩效考核遵循公开性、客观性、时效性原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初步确定薪酬方案。董事津贴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认。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内部董事按其岗位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
薪酬发放为税前金额,月薪发放时间为每月20日,绩效奖金于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况可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薪酬体系随公司发展调整,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