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冠盛股份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接受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16,400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85,378,64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1,227,185.80元(含税)。公司“冠盛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每股现金分红比例维持不变。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显示,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