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接受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健之佳分别于2024年6月20日、9月19日和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三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累计回购股份6,384,860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指引》等规定,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健之佳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54,542,92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48,158,06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合计派发162,973,874.80元(含税)。若总股本发生变动,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2025年5月27日收盘价23.15元/股为基准,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2.0500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2.0954元/股,影响小于1%。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