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24】3号),并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3月14日,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致。
公司因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还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开展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规定,公司将在满足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