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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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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惠平路505号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5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此次大会,并于5月27日发布通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6,058,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47%。其中,现场出席5人,代表股份122,559,561股;网络投票191人,代表股份3,498,826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194人,代表股份10,009,945股。

会议由董事长李哲龙主持,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86,307股,反对494,880股,弃权177,200股。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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