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原传媒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经公司2025年6月11日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旨在加强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规范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行为。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接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需遵循合法性、规范性、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保障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准则行使投资收益权;规范性原则强调利润分配方案须符合决策程序,确保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确保投资收益分配与公司战略一致;保障性原则保障公司合并报表分红等事宜。全资子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完成后三个月内按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60%(大象出版社郑东新区分公司按85%)分配,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提出并经股东会审议,参股公司按股东会决议执行。公司董事会确定利润分配原则,财务部负责收取。本办法自2025年6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