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江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所律师进行了核查验证。
振江股份于2023年12月27日和2024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529,552股,这些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84,301,307股扣减不参与分配的回购股份后的181,771,7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预计发放现金红利54,531,526.50元。
根据计算,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7.20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7.2041元/股,差异小于1%,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