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监事会确认本次发行方案、预案及相关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反映,无挪用情形,且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南昌百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预计上升至56.51%,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