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委托理财指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委托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委托理财资金限于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委托理财需以公司名义设立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质押等。委托理财审批权限根据金额和比例不同分为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包括投资前论证、投资期间管理和投资事后管理。委托理财需签署书面合同,建立台账并及时归档。内审部负责监督和事后审计,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