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经过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也经过多次审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自2024年6月26日起算,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6月26日届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增长12.85%,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的332名激励对象中,除1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其余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合格,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332人,解除限售数量为2,077,92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5%。本次调整事项及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