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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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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5月8日至18日,公司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未收到异议。5月28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6月10日,向2458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元/股。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将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律师事务所确认授予相关事项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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