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系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况,同意此次调整。
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认为,除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外,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情形,符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拟办理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按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监事:刘斯斌、徐毅婷、舒玲娜,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