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5月26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在特定情况下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2025年6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1,502,404,39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7元(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5.42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67元,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5.353元/股。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