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制度规定,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如因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仍需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未及时改选的董事,仍需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的,董事可要求赔偿。
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受过刑事处罚、担任破产公司高管等。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配合公司核查重大事项,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竞业禁止义务持续两年。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减持规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