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建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内幕信息涵盖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及时记录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公司还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核实并处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