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建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误导投资者或实施违法行为。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接受事后监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守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申请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提交董事长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登记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当得利。违反制度规定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将受到相应处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