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制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保障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